中新网兰州1月28日电 (杨娜 冯志军)日益严重的大气、水污染一遍遍地敲响环保的警钟。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村这方“净土”也难逃厄运。28日的甘肃“两会”上,农村环保问题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热点。
在农业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污染了土壤、作物、水体,制约着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甘肃政协委员、陇南市政协副主席、民盟陇南市委会主委张全新在他的提案里指出,农村环境问题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农业资源的污染。
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了粮食产量,也造成了土壤板结、肥力下降以及地表、地下水污染的一系列严重的后果。而不可降解的农膜造成的“白色污染”,规模化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也对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
不仅如此,依靠农业资源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已成为污染农村环境的“罪魁祸首”。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乡镇企业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已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一半以上。
张全新认为,城市生活垃圾向农村转移,使一些农村呈现出垃圾“围村、塞河、堵门”的趋势,给农村带来严重的侵入性污染。
面对日趋严重的农村环境问题,张全新表示,从政府到老百姓,必须增强农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政策。甘肃政协委员、农工党金昌市委会主委王正芳则认为,必须纠正“农村环境就这个样”的这种根深蒂固的错误思想。
环保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治理临时应对,上边热、下边冷。地方政府要么抢着管造成重叠管理,要么无人管理形成空白。“明确责任主体”成为政协委员建议地方政府管理农村环境的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同时也要加强专人管理。
专人管理必须有专业人才。王正芳在提案中指出,引进环保高科技人才固然重要,“留住”人才同样不可忽略。加大对有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奖励制度,组建农村环保队伍,让农村环境工作有人做、有人管,才能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可持续发展。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纳入“法治”的轨道。
土壤污染、河流污染、塑料薄膜污染等新问题在现行立法中基本空白。张全新对这一现状表示极为担忧,他认为,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成为制约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依法治国,必须要有法可依,而农村环保法律散间于传统法律中,大多为原则性规定,操作性差。
他在提案中表示,应该在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中增加对农村环境管理的法律制度,并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各种地方性规划,比如生活垃圾处置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形成法律与地方规划相结合的全方位农村环保法制体系。(完)
(原标题:环境污染入侵农村 甘肃政协委员疾呼立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