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今日通报了2014年“8.13”湖北省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泄漏致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质污染事件调查结果。通报称,经调查,这是一起企业违法试生产、违法排污引发的跨省界重大环境水污染责任事件。肇事企业已被湖北省环保厅处以100万元罚款,其厂长程金银已被批捕,恩施州环保局局长被免职,建始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被免职并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这位负责人说,2014年8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及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督促指导湖北、重庆两地妥善处置。湖北省委省政府、重庆市委市政府相继作出安排部署,湖北省环保厅、重庆市环保局分别派出工作组,联合开展现场应急应对工作。
经过两地共同努力,8月18日,千丈岩水库水体及通过隧洞流入水库的地下水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基本达标。巫山县也于当日通过备用水源对前期主要依靠运水车临时供水的乡镇居民实施供水。8月19日,巫山县政府宣布终止应急状态。9月26日,巫山县全面恢复了从千丈岩水库供水。
这位负责人介绍,千丈岩水库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结束后,环境保护部启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成立了有关专家参加的部省联合调查组,经现场勘察、比对资料和组织专家论证,认定该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直接原因是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硫铁矿选矿项目擅自试生产,产生的废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厂房下方的自然洼地,污染物通过洼地底部渗漏至地下水,并经地下水水系进入直线距离约3公里的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
间接原因为:一是企业违法试生产、违法排污、管理粗放、重生产轻环保;
二是企业没有按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且不具备试生产条件;
三是建始县及恩施州环保部门日常监管不力。经过评估,事件造成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共4个乡镇约5万人饮用水受到影响,直接经济损失334.32万元。肇事企业已被湖北省环保厅处以100万元罚款,且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其厂长程金银已被司法机关批捕在押。
同时,因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恩施州环保局局长被免职,建始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被免职并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已责成湖北省开展肇事企业环境风险后评估及整改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企业环境污染隐患;同时,要求湖北省、重庆市切实加强两省市的区域联动和隐患排查,强化千丈岩水库环境管理,吸取事件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原标题:环保部:千丈岩水库重大水污染系企业违法排污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