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15日讯(记者 张剑雯)从今年2月1日起,各市环保局应按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在网站公开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并保存2014年已经公开的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
为了促进全省国控企业积极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为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物总量减排提供及时、有效、科学的数据支撑,推动全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近日,省环保厅下发《关于组织国控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400多家国控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未开展监测原因等,各国控企业要将通过审核的自行监测方案在企业对外媒体公布,并认真开展2015年自行监测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装机总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的国控火电企业要将编制的自行监测方案报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各市环保局要将辖区内国控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进行逐一审核,并于1月31日前上报省环保厅监测处备案。
(原标题:从2月1日起 全省国控企业公开污染监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