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黄石(湖北)12月25日电 记者胡新桥 刘志月 今天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省首起因气体污染致多人砷中毒案,14名被告人、6家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同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阳新银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民营企业、14名被告人因长期冶炼冰铜共超标排放砷污染物达684吨,致黄石市大王镇多个行政村的49名村民砷中毒,分别被指控涉嫌犯环境污染罪和非法占用农地罪。
据了解,与本案有关联的、涉嫌犯罪的7名公职人员也被追责:黄石市环保局原副局长彭玉成、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原局长洪亨龙、阳新县环保局原副局长吴远松、阳新县环保局原副局长王海标、阳新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姜礼政均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对大王镇原党委书记石显芳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对大王镇前任党委书记、阳新县交通局原局长周光来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
目前,法院已依法判处彭玉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判处洪亨龙有期徒刑2年,判处石显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也均以被作出有罪判决,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完)
(原标题:湖北黄石砷中毒环境污染案一审开庭 6家企业14名责任人同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