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姜洪) 大气污染防治法时隔14年又一次进入修改程序,也是首次大规模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审议该法修订草案。草案新增条款超过原法的一半,罚则更为细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更大。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被认为是环境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环境违规成本,各界呼声一直很高。草案将现行最高不超过50万元罚款的规定改为:“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罚款。”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罚款。”草案还进一步加大了对污染者的处罚力度,对多项违规拒不整改行为,实行“按日计罚”的原则。
针对近年来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实际,草案明确了预警和应对,规定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可采取企业停产限产或对部分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制定;1995年第一次修订,做了个别改动;2000年再次修订并沿用至今。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66条,本次修订草案增至100条。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大规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