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1月25日电(记者史卫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23日公布执法调研结果,指出少数县乡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认识不高,敷衍应付,建议湖南省政府对有关负责人诫勉谈话。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少数县乡领导认识不高,没有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议事日程,甚至违法引进、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有的领导认为治理大气污染就要关闭落后产能,会影响GDP总量、减少财政收入;有的地方怕暴露当地污染问题,不接受检查;有些地方政府及部门的领导当场表态积极整改,事后敷衍应付。
按国家要求,湖南省在今年底前须全部完成建材、化工、冶金等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但目前完成情况并不理想。如湖南已列入国家落后产能淘汰公告目录的60余家、生产许可证已到期的40余家、无证生产的10余家水泥厂,很多还在非法生产和排污。
执法检查发现,宁乡县、石峰区、桃江县、冷水江市范围内被检查的部分水泥、化工等企业,还在非法生产或恶意偷排,当地人民政府及环保、经信等部门对此监管失职;一些地方以罚代管、排污费征收不规范、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差等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地方甚至非法越级环评,违规审批,干预执法。
据悉,今年以来,湖南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20起。报告提到,建议依法查处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严处政府及其部门有关人员在大气污染防治中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行为。建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对有关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责成其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企业非法生产、恶意排污和执法人员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立案调查。
“执法检查组通过暗访了解到的很多情况,都与相关职能单位监管不到位有关,甚至还有的同企业有利益关联。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大气污染防治就落实不到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姜玉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