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新闻
近期多地城市污水无法全部处理,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湖河致水体“二次污染”高发。调查发现,不少城市污水处理规模不足,污水处理厂普遍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大量生活污水无法处理只能直排,加上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偏低,使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成为“污染源”。不少受访专家建议,应从加快处理规模扩建、提升排放标准、完善监测惩处等方面采取措施,为城市地表水质“减负”。(11月10日《经济参考报》)
就污水处理而言,政府部门急于甩掉“包袱”,民间企业却无意接盘。于是,各个地方无不允诺各式优渥条件,拉拢社会资本投资建厂。但遗憾的是,此类官方承诺,往往无法兑现。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污水处理厂不惜消极懈怠乃至违规操作,而环保监管机构也多半默许纵容、听之任之……一言以蔽之,政府部门为留住企业参与污水处理,默认以更宽松的环境执法尺度待之;而宽松的环境执法,又间接助涨了污水处理厂敷衍了事的底气。
污水处理领域暴露的种种问题,实则颇有代表性。它其实指向一个核心问题,也即政府部门购买公共服务或“招商引资”之时,如何才能遵从现代意义上的契约订立范式,自一开始就能精细化确定双方的权责利,以及建立对应的过程维护机制?可以确信的是,只有理顺了上述种种关系,捍卫住环境执法的底线,污水处理领域才能彻底走出内耗、无所作为的尴尬。
□然玉
(原标题:污水处理厂变污染源暴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