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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尘污染严重两副局长受警告

    来源: 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4-11-06 访问: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宋达武 陶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区建设局副局长被党内警告;两条道路长期扬尘污染,区城管委副局长被行政警告。昨日,武汉市纪委、市治庸办通报,90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因履职不力被问责。

      通报称,近期,相关部门暗访发现,东湖高新区明玉路长航·蓝晶国际二期项目商混搅拌车在进行花坛浇筑施工时,扬尘污染严重。东湖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区建设局项目现场监督员刘声鑫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建设局副局长张贻国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区建设局向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此外,青山区21号公路、工人村路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青山区城管委清运队副队长李斌对上述路段环卫作业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区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郑德喜负有领导责任。青山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成区城管委给予李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郑德喜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区城管委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区城管委成立整治工作专班,采取加强重点路段和薄弱时段管控、及时洒水压尘和集中冲洗等措施进行整改。

      洪山区团结大道武丰还建楼(一期)外武丰(2)加油站前地段,在地铁封闭施工和道路封闭施工期间,形成了约2701.8立方米的土堆。洪山区城管委在相关项目建设围档拆除后,对裸露垃圾未能及时有效督促市地铁集团进行清运。和平街城管执法中队执法队员欧阳文静负有直接责任,区城管委副主任杨士启负有领导责任。洪山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成和平街给予欧阳文静警告处分;给予杨士启诫勉谈话处理。洪山区城管委作出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

      江岸区三眼桥路旧家具市场位于三眼桥路红桥村城中村改造区域,40户左右商户出店经营问题一再反弹,货运车辆随意停放严重。江岸区花桥街办事处城市管理科科员罗磊负有监管不力责任,花桥街办事处副主任何文轩负有领导责任。江岸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成花桥街给予罗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何文轩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目标奖500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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