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纪委通报1起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虚报拆除奖补面积问题。
2017年2月,西芹镇吉洋村支委刘其杰在上报其父刘昌炎养殖场(实为刘其杰经营管理)拆除奖补面积时,将2009年7月1日后建成的200.07㎡养殖场虚报为拆除奖补面积;西芹镇吉洋村党员兰长明在上报拆除奖补面积时,将2009年7月1日后建成的292.96㎡养殖场虚报为拆除奖补面积。鉴于刘其杰、兰长明在调查期间能够主动认识错误,并承诺撤销相应政策补贴的申报材料。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刘其杰、兰长明同志予以全区通报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2017年2月18日,吉洋村召开两委会议讨论村内养殖场拆除奖补面积,部分村两委及村聘干部在明知群众对刘其杰拆除奖补面积有异议的情况下,未经调查核实,就在《西芹镇吉洋村养殖场拆除情况公示》上签字确认。经区纪委研究,由西芹镇党委对上述人员予以警示谈话。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以此为警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仍有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要从快从重严肃问责。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南平市延平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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