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朱宁宁 正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下午分组审议了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中,一些常委委员指出,大气污染严重的现状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而大气污染防治则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顶层设计,要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并举,建立区域联防联治制度。只有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落实责任,才能真正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在燃料、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以臭氧、细颗粒物(PM2.5)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针对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问题呈现出的区域性复合型的特点,治理难度大的现状,郎胜委员认为,现有的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特点对症下药是当前工作的重点。
“在一些重要的活动中,我们打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组合拳,这些措施看起来是有效的。”张兴凯委员建议采取综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希望有关部门今后能从大气污染、经济、就业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对组合拳的成效进行综合的政策评价,总结出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的、可行的措施。”
梁胜利委员建议建立健全防治大气污染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动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在现实当中,行业、部门或单位为了谋求自己的利益,把污染的防治任务推给政府,把问题留给社会,这是大气污染防治难以突破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要打破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壁垒,使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就此,他进一步指出,应该把防治大气污染部门联席会议这个机制延伸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从顶层设计开始,明确各个行业、单位和企业的责任,联动解决,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既要有联防联控的机制,还需要根据造成的原因、根本性治理的要求界定责任主体,制订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规划,明确目标,限期治理。”蒋巨峰委员强调,要想研究出切实解决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具体可行的路径、办法和措施,首先要弄清楚区域性大气污染的源头在哪里,根本原因是什么以及如何从源头上进行根本治理的方法与措施。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以后,既要有联防联控的机制,更需要根据造成的原因、根本性治理的要求界定责任主体,制订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规划,明确目标,限期治理。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云龙委员也主张要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来统筹防治大气污染,防止顾此失彼。他强调,“该付出的代价必须付,但防止付出不必要的代价,要着急但不要急躁,要统筹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要统筹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特别是水污染、土壤污染,这两者的危害不比大气小,治理起来难度更大,所以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刘振伟委员建议,要在管理上进一步形成合力,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手段。“治理手段要集成,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上散的问题。”
(原标题:打组合拳区域联防联治整治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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