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辽宁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保活动,2010年起,由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主办,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辽宁代表处、辽宁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的环境保护公益“五年行动”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并对首批项目进行了资助。经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辽宁代表处、辽宁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启动辽宁省青少年环境保护公益“五年行动”第二批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资助项目主题
助力绿色全运 创建生态辽宁
二、资助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大中专院校、工矿企业、农村基层团组织;各级青联、学联、青企协、少先队、志愿者组织;辽宁省青年、大中小学生、志愿者及环保社团等。
三、资助项目方向
所资助项目内容要结合“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活动,围绕绿色城市、绿色村庄、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低碳办公等方面开展,为全运会的胜利召开营造绿色氛围和环境,为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建设贡献力量。项目要具有可操作性和较广泛的参与性,内容务实丰富,有预期目标和具体项目成果。重点资助形式新颖、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基层项目活动。
1.围绕绿色、环保、低碳全运开展的环保科技创意设计活动(A类);
2. 围绕绿色、环保、低碳全运在本单位内外开展的调研实践活动(B类);
3. 围绕绿色、环保、低碳全运在单位内外开展的公众参与类环保宣教活动(C类);
4. 围绕绿色、环保、低碳全运开展的其它环保公益活动项目(D类)。
四、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1000元—10000元
五、项目申请说明
1.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时间:2011年12月10日—2012年1月10日
项目初审时间:2012年1月11日—2012年1月20日
项目复审时间: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15日
资金发放时间:2012年2月—3月
2.申请程序
申报单位可从中华环保基金会辽宁代表处网站(http://www/cepfln.com)或辽宁省共青团网站(http://www.lngqt.com/)下载申请表,逐项完整填写并经各团市委签署审批、加盖公章后报团省委各项目责任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辽宁代表处、省少工委办公室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
各级青联组织、青联委员及其所在领域人员活动项目申报至省青联秘书处,联系电话:024-22827064;企业青年职工活动项目申报至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联系电话:024-22825147;农村青年活动项目申报至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电话:024-22825247;大、中学生及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至省学联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2825447;少年儿童及少先队组织活动项目申报至省少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2827159;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团体活动项目申报至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2835447。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各责任部门)
邮政编码:110003
3.资助金发放
确定受资助项目后,团省委将通知相关项目单位签署资助协议,并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辽宁代表处拨付资助款。
4.项目开展
2012年4月至6月,为受资助项目实施阶段。6月底,各项目负责人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活动影像资料、宣传资料等。同时,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辽宁代表处和省少工委办公室将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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