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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后购入新能源车可享受补贴追溯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实习生/任飞)广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台,预计明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将迎小高峰。

  10月28日下午召开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民购买新能源小轿车最高可获12万元补贴,2013年1月1日之后购买了列入国家目录、但未享受补贴的新能源车可以追溯补贴。

  根据《暂行办法》,市财政补贴分为车辆购置补贴及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对于车辆购置补贴,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按照地方与中央补贴1:1,且不退坡的原则实施,体现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同时,为防止对个别低价车型过度补贴的情况,办法对乘用车明确了车价60%的补贴上限。对于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根据试点情况,综合参照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补贴标准,提出对于充电设施建设原则上可给予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补贴。

  2013年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标准为3.5万元至6万元,乘用车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80≤R<150每车3.5万元、150≤R<250每车5万元、R≥250每车6万元。加上广州市1:1的补贴标准,普通消费者购买家用小汽车最高可获得12万元补贴。

  广州的补贴额度在全国88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处于怎样水平?“广州的补贴是比较高的,补贴标准已经和深圳一样。国家试点期是3年,2014、2015年是在2013年的基础上有一个退坡——每年降低5%,但是广州是采取不退坡的方式,每年都是一样的。如果购买新能源汽车,一般用车的话,最高可以享受的补贴是12万元;如果你购买一辆大巴的话,那就是补贴30万至50万元。”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周青峰说。

  近期,云南昆明等多个城市的新能源汽车遇冷的消息不断出现在各大媒体报刊上,各地补贴政策未落地及配套设施不完备是主因。业界预测,随着购置税优惠和各地补贴政策的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销售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现销售小高峰。

  对此,周青峰说:“对1万辆任务的完成还是有充分信心的,各界都在等待的补贴办法,还有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已经出台,这两个明确之后,我们预计明年上半年,销量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

  (原标题:2013年后购入新能源车可享受补贴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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