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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无环保标志全市限行

  从2011年9月15日起,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汽车在市环城路(不含)以内区域和全市各镇中心区域通行,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东江大道、金鳌大道、宏远路、三元路、长泰路、新源路、翠峰路、东城东路、莞龙路、外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通行。

  南方日报讯(记者/欧雅琴)大气污染治理被纳入2011年东莞市政府十件实事,为此,市环保局在今年将启动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和65蒸吨以上工业锅炉的脱硝工程,并扩大无环保标志限行范围。

  这是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东莞市环保系统有关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

  环保限行范围不断扩大

  今年,市环保局环保工作重心将由“治水”向“治气”转变。为此,市环保局将深化火电厂和大型锅炉整治,完成脱硫设施DCS的建设,并启动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和65蒸吨以上工业锅炉的脱硝工程。

  市环保局还将加大对汽车尾气污染的整治力度,用3年时间将无环保标志汽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全市。在已实施的限行制度基础上,从2011年9月15日起,还将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汽车在市环城路(不含)以内区域和全市各镇中心区域通行,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东江大道、金鳌大道、宏远路、三元路、长泰路、新源路、翠峰路、东城东路、莞龙路、外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通行。

  2012年9月15日起,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内通行,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环城路(不含)以内区域通行。

  市环保局表示,今年还将建设2套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安装在市区重要路口,对过往车辆排放的尾气进行检测。

  水、气环境均有好转

  2010年,东莞市环保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市新规划的34项污水处理工程已建成33项,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完成86%。全市292家加油站、8家油库、114辆油罐车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在大力建设治污设施的同时,市环保部门去年还对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了有力处罚,全年共处罚环保违法行为769宗,处罚金额2615万元。

  因为东莞市不断实施各种环保措施,201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7天。对比2005年,酸雨频率下降了12.6个百分点,降水PH值从4.07升至5.11,摘除了重酸雨区的帽子。地表水东莞运河水质由劣V类改善为IV-V类,全程消除了黑臭现象,达到景观水功能目标。

  “十一五”期间,东莞市承担了全省19.1%的COD和56.1%的二氧化硫减排重任。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表示,预计2010年全市COD、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0.47万吨和9.12万吨,对比2005年分别削减22.4%和54.4%,能顺利完成“十一五”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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