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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环保越位失位错位突出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我国许多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决策和干预。”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今天透露,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目前,我国环保9大问题亟待从政策法制层面破解。

  潘岳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在他看来,仍有9个方面的问题不能应对新常态下更为复杂的环境形势。对这9大问题,潘岳逐一指出了问题的所在,并提出破解的方向。

  经济下行压力对环境保护造成哪些影响?潘岳说,其中,要搞清楚经济下行压力对环保造成的影响到底范围多广、程度多深。他认为,这个问题是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的大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准确把握。

  如何更有效更稳妥地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我国许多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决策和干预,越位、失位、错位的问题在环保领域尤为突出。”潘岳坦陈,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督查、审计、资源负债表等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的措施在推行过程中难免遇到阻力。潘岳说,如何保障这些措施达到预期的目的仍需探讨。

  如何保障新环保法、大气法等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潘岳指出,环境“执法难”问题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今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年,环保部门在不遗余力地推进实施,“新大气法已修订通过,实施后可能也会遇到不少新问题、新困难。”潘岳认为,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很重要,各级环保部门更要充分用好用足已有的规定,同时在解决问题的方法上,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如何加快构建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框架?潘岳表示,健全的环境司法机制可以让污染企业承担足够的环境成本,变得“不敢违法、不能违法”。

  他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境司法实际所发挥的作用与公众期待存在很大差距。潘岳要求,要分析出原因是什么,障碍在哪里,并要研究如何去破解这些问题。

  如何建立健全环境损害成本合理负担机制?潘岳说,当前牺牲环境、低价竞争以换取“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还大量存在,损坏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政府公信力和环保部门的威信。他提出,要按照中央“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的要求,推动更多的政策工具出台。

  如何加快推进环评创新与改革?潘岳认为,环评改革要真正成为近期环保工作的开局之剑与组合拳,环境政策法规要为环评改革提供政策法治保障。

  目前,规划环评的实施还面临许多困难,太多的规划未依法环评,太多的违规审批未被问责,“未评先批”现象相当普遍;项目环评方面大量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未验投产”问题;以及环评与排污许可如何结合,环评与监测、总量控制制度如何衔接等问题,潘岳说,这些问题都需要环保部门深入研究思考、拿出实招。

  如何推进监管执法与监测体制改革?潘岳说,有三个关键性问题需要讨论,即环保部门如何准确定位、实现统一监管;如何明确和细化有关部门责任,真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如何构建运转高效、执法到位的保障机制。

  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据潘岳介绍,中央已正式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目前,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管理制度还不完善,评估技术体系还未建立,相关程序规则还没到位,环境司法鉴定制度也未形成”。对此,潘岳说,需要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试点,加快探索,寻求突破。

  如何有效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基础制度已基本建立,“但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政府部门应对能力仍然不够,公众参与信息不足、渠道不畅、效果不佳”。潘岳提出,要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监督职责,环保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与环保社团、网络媒体、社会、公众之间的有效协同、良性互动关系。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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