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日报消息 从今天起,消费者购买新上市的手机、mp3、彩电等电子产品时,可以注意到一个名为“环保使用期限”的新名词。按照从3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今后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都必须标注“环保使用期限”。
所谓“环保使用期限”,是指国际公认的产品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据介绍,电子产品往往包含铅、汞、镉等有毒有害物质,一旦超期服役,有毒有害物质将可能因为发生外泄或突变,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设定“环保使用期限”,意味着所有的电子产品都将被要求限期使用。
常见电子信息产品的平均环保使用期限:数码照相机10年;电话单机10年;手机20年; 液晶电视10年;crt显示器8年;光盘10年;家用音响10年;汽车电子音响设备8年;锂蓄电池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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