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12月19日消息(记者何伟奇 通讯员陈惠陆 钟奇振)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仪式18日在广州举行,江门和湛江市政府分别与广东四家企业签署了排污权交易协议,首批排污权交易出让标的物为二氧化硫排污指标,交易价格按省物价局核定的1600元/(吨·年)执行,总的交易量(按2年计)为13023.4吨,总交易额为2083.7万元。
首批排污权交易,标志着广东“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迈出了重要一步,探索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来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污染减排绩效。
今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实施意见》。试点范围内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需通过市场购买、政府出售等交易方式有偿取得排污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由政府主导,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指标由政府分配的方式取得,在试点阶段暂不征收有偿使用费,但逐步向有偿使用过渡;而二级市场由市场主导,试点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实施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广东省环保厅负责人指出,试点期间,现有排污单位暂不征收有偿使用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要到市场上购买取得相应排污权,购买后5年仍没有开工建设的,排污权政府将予以回收。此外,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禁止作为受让方接受非重点区域的交易指标。供水通道和水质超标的河段禁止作为受让方接纳其他流域的排污指标。
据了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在环境管理领域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资源中的配置作用,逐步实现环境容量资源从无偿到有偿的过渡,力求降低全社会治污成本,是广东省环境管理领域改革的重要尝试。
“逐步实现企业环境外部性成本内在化,有助推动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省环保厅负责人指出,通过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能够进一步推动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管理措施的自主创新和进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污染减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市场经济中,不仅有‘市场失灵’,也有‘政府失灵’的时候”,赵细康表示,广东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项环境经济政策让环境资源配置回归市场,将有力解决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之间的矛盾。他表示,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从主要利用行政手段向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能防止政府由于滥用行政权利而导致的“政府失灵”同时也促进企业排污信息公开,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其排污行为进行监督。
(原标题:广东排污权启动交易试点 解决环保与发展经济间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