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能源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432号),部署重点开展的12项专项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重点专项监管在监管范围、内容及工作要求、方式、手段等方面都与以往有所不同,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除了约谈、通报、稽查、处罚、督促整改等措施,还将采取区域限批、集团限批等手段,确保能源产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开展的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在监管范围、内容及工作要求、方式、手段等方面都与以往有所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监管范围更宽广。国家能源局监管职责由电力监管扩展到了油气、煤炭、新能源等各领域。这次重点专项监管以电力为主,并向其他领域进行了扩展。比如,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重点内容包括电网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火电项目、煤炭项目等四方面;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重点内容包括自备电站、天然气发电项目开工新建情况,煤改气、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气源落实情况,供气合同签署情况,涉及非电领域。
其二,监管内容更丰富。由原来的市场交易监管、成本价格监管、输供电监管、节能减排监管、电力安全监管和电力行政执法等,增加了对能源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计划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
其三,监管要求更严格。这次重点专项监管突出强调针对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实效性。针对性,即直接针对简政放权、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实际问题,确定监管项目和监管任务。规范性,即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有序推进监管工作。可操作性,即不搞面上普查,每项工作都选取重点省份、重点地区开展,力求简、短、快。实效性,即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制约能源行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问题。
其四,监管方式更多样。尤其强调深度监管,到村、到户明察暗访。除了采用收集资料、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常用方式,还将更多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一线实地检查,了解和掌握更新鲜、更丰富、更准确的真实情况。
其五,监管手段更有力。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除了约谈、通报、稽查、处罚、督促整改等措施,还将采取区域限批、集团限批等手段,确保能源产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原标题:能源局:对能源领域违法违规企业将采取限批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