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关颖) 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由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文,批准西安等28个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据介绍,西安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委、发改委等多部门积极申请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并编制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此次我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主要是电力汽车,通过示范推广,我市新能源汽车工程争取达到“三大目标”(应用目标、产业目标和环保目标)。到2015年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1000辆,新能源汽车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每年节约燃油约3.9万吨,减少一氧化碳、碳氢、氮氧化合物排放1600余吨。
据了解,我市还将启动配套基础设施、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规模发展,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车生产与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集群,并加快充电站的建设,带动电机、电池、汽车电子和汽车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支撑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规模化发展,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探索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应用发展的新路径。
(原标题:西安获批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