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陈丽平
前不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应当建立地方领导任期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加重监管者责任
黄小晶委员说,建立地方领导任期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关键一是中期审计,二是任期审计,这两条都应该有。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地方领导应负主要责任。环境搞得好不好,在任期内是改善了还是恶化了,可以比较明显地看出地方领导的执政理念。
“在考核政绩这个问题上,环保应列入其中并有审计标准。”黄小晶强调。
“要进一步加大监管者的责任。”王胜明委员说,环境保护,企业是基础,监管是关键。环境改善是管出来的,若放任自流,只能每况愈下。修订草案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其中包括接到公民举报未及时查处的行为。查处是有关部门的基本职责,有举报要查,没有举报也要查,建议删去举报的前提,只要未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现在的环境问题,我认为政府有很大的责任。”郭凤莲委员说,前些年地方政府追求GDP增长,很多项目是由政府签字的,其中不少是粗放型的有污染的企业。治理环境,政府要下决心作为主导,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
何晔晖委员建议在修订草案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中增加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
“现在我们在环保方面的投入还是比较多的。”何晔晖说,最近治理京津冀雾霾问题,中央财政拿出50个亿,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导向。地方各级政府也应当转变观念加大投入。特别是在防治污染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如污水处理地下管网建设。这么多年污水处理都没有很好的到位,原因就是基础设施不健全。现在大城市、中城市、小城市,包括城镇,没有哪一个城市把污水管网全部都建立起来。没有管网建污水处理厂有什么用?所以政府要在这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在没有人愿意投钱的防污治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大投入和建设的力度。
“修订草案注重发挥政府作用,很多条款都强调各级政府要有作为,我表示赞成。”吴恒委员说,但是有一些具体细节建议进一步斟酌。比如乡镇也是一级政府,如果让他们投入,这个情况需要斟酌。我国东西部差距比较大。现在很多地方实施乡财政县级管,很多乡镇的财政不是独立的,因此要求乡镇这一级政府加大投入是不现实的。
强化政府环保宣传责任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江香梅说,地方政府负有保护区域环境的责任。如果地方政府决策不当,对当地环境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领导干部的调任比较频繁,不是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但他们的决策可能会造成若干年后当地环境的重大问题。
江香梅建议在修订草案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负有保护区域环境的职责。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鼓励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全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大力开展舆论监督,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要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宣传责任。”全国人大代表徐荣春也认为,地方政府要不断加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强化基层领导保护环境的法制思维和法律意识,使他们真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标准,确保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在基层落实到位。
徐荣春还指出,同时应积极引导广大基层群众自觉培养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原标题:环保应作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