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今日,环保部向各地环保部门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几项要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部指出,近年来,我国冬季,特别是北方地区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我国部分地区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通知指出,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强化火电、钢铁等重点企业监管。各地要参考《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尽快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等内容。
环保部要求,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建议性措施主要包括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措施主要包括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当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并采取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
环保部将不定期对各地落实《大气十条》的情况和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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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责编:何柏梅
(原标题:环保部: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需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