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页岩气产业政策》。明确鼓励各种投资主体进入页岩气销售市场;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
页岩气是指赋存于富有机质泥页岩及其夹层中,以吸附或游离状态为主要存在方式的非常规天然气。
产业政策明确,鼓励各种投资主体进入页岩气销售市场,逐步形成以页岩气开采企业、销售企业及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等多种主体并存的市场格局。页岩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定价。制定公平交易规则,鼓励供、运、需三方建立合作关系,引导合理生产、运输和消费。
产业政策规定,鼓励页岩气就近利用和接入管网。基础设施对页岩气生产销售企业实行非歧视性准入。鼓励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开采过程逸散气体禁止直接排放。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建设 “三同时”制度。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禁采区内开采页岩气。
产业政策要求,对页岩气开采企业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矿权使用费,研究出台资源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激励政策。页岩气勘探开发等鼓励类项目项下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包括随设备进口的技术),按现行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发布《页岩气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