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竞 通讯员李开 河北省邢台市日前就国庆长假期间查处的45起环境违法案件通过媒体向公众进行了通报,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的10县(市、区)通报批评,另外有两个县(区)被责令作出检查。
据介绍,邢台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在国庆长假期间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之后邢台市组成督导组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9县(区)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有10县(市、区)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被通报批评,责令没有查出案件的两个(县、区)作出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报中称,内丘县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直接向大气排放粉尘的金石等20家小石子厂予以关停取缔;临城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上沟村小石灰窑直接排放粉尘、废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生产设备。
(原标题:查处环境违法不力 河北邢台对12县市区环保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