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环保部今日发布消息称,环保部拟对阳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作出批复决定。今日起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0月8日-2013年10月12日(5天)。
公示信息显示, 阳江核电厂厂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东平镇,厂址西北距阳江市36公里,东北距广州189公里。厂址三面环山,南面临海,地貌特征属于低山丘陵。
此次拟批复的阳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为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由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本工程总投资为212.04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设施投资费用共计23.8805亿元,约占总投资费用的11.3%。
据悉,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控制流出物排放;将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后暂存在厂内废物库中,在一定时间后运往国家规划的放射性废物库贮存或处理,禁止进入环境。
目前, 项目已经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已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原标题:环保部拟批复阳江核电一二号机组 总投资21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