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纯电动仍然是补贴的宠儿,最高可获6万元补贴。补贴还涵盖了符合要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重庆的汽车市场中,不论是产量,还是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市场份额都相对较小,重庆将积极贯彻落实,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解答了新规的亮点。
依托城市推广
再续补贴政策将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打破区域垄断
每每谈及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环节,地区品牌保护和垄断成为众矢之的。为此,新规指出:“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同时,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纯电动最高补6万
新规明确,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其中,2013年纯电动乘用车的最高补助标准为6万元,最低的补助标准是3.5万元。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新规明确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也将得到补贴。在资金拨付方面,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
重庆晨报记者 罗强
图为车展上出现的电动概念车。
纯电动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
三种车
享受补贴
(原标题:新能源汽车补贴继续 纯电动最高补6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