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凌越报道:今年3月19日,北京环保爱好者陈立雯状告广州市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案一审胜诉,但陈立雯认为判决存在漏判并上诉至广州中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昨日下午,广州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立雯是一名“80后”环保爱好者,2012年7月20日,陈立雯通过广州市环保局网站在线提交多项信息公开申请:广州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2006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间,李坑垃圾焚烧厂运行期间烟气排放检测数据报告与飞灰、炉渣产生和处理数据报告;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厂是否属于广东省重点强制性二噁英排放源等。
去年9月7日,陈立雯在超过规定的15个工作日期限后才收到答复,她认为广州市环保局没有依法提供其应当提供的数据和报告,还引用了已经废止的法律文件作答复。
同年10月26日,陈立雯以广州市环保局行政不作为将其告上法院。广州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广州市环保局逾期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而就其具体行政行为另行判定。陈立雯认为一审判决“所判非所请”,因次提出上诉。
陈立雯告诉记者,她从2011年2月开始向十几个城市的环保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大部分都不能得到环评报告的全本,目前得到环保部门的答复中,或多或少都有问题。”编辑: 牟青
(原标题:北京环保爱好者状告穗环保局续: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