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站9月11日讯(分站记者 罗建 通讯员 罗聪)为落实湘潭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9月9日,湘潭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岳塘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岳塘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情况及其具体工作措施。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清平,岳塘区委常委、副区长石龙及区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2011年,财政部、住房和城市建设部正式将湘潭市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之列,主要抓好太阳能热水、地(水)源热泵应用两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今年7月,《湘潭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程式示范工作方案》中明确岳塘区2013年需完成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示范应用改造。中央和市一级按1:1的配套资金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将分别达到36元/平方米示范面积(光热建筑一体化)和35元/平方米示范面积(地源热泵)。
接到任务安排后,岳塘区迅速启动,立即着手相关工作。今年8月,岳塘区成立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石龙担任组长,区城建局局长罗国文任副组长,区城建局、发改局、经信局、卫生局、水务局、财政局、教育局、商务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目前,岳塘区对该项工作的基本情况、落实途径以及实施步骤已勾画出了一个大体轮廓,下一步将逐步细化和落实。
(原标题:岳塘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接受市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