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强
投资项目审批脱层皮,真不是妄谈。跑政府批文不仅需要铜头铁嘴、飞毛腿,还得加上强力运作,琢磨政策动向,包装项目亮点,需正中决策者下怀。在现行的投资核准制度下,“路条”是决定生死的第一道许可,“跑部前进”已是工作常态。
以能源项目为例,项目核准所需要面对的部门及上报文件,甚至超过外界的想象。
一个炼油产能扩建项目除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等常规组件外,还需要武装部批复是否涉及军事用地,文物局批复厂址是否埋藏文物、航空部门批复工艺设施是否超高等,大大小小组件几十份。
企业不得不面对重叠交叉,且越来越繁复的审批流程。不但已有的审批难以取消,新的审批条目又接踵而至。自去年开始,又新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
能源项目审批涉及到的部委和部门越来越多,如发改委、安监、环保、规划、国土资源、交通、地震局、水利、工商、电网、文物管理、铁路、军队、民航等。甚至在同一个部门内,有多个司局干预审批。
五大电力集团熟悉审批的人士不免感慨:“我们越来越不相信看不见的手,行政干预越来越明显。表面上是审慎决策,控制住产业发展,但实际上,每个人、每个司局、每个部委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每一个环节都有寻租的条件。”
一些火电“上大压小”完全符合政策要求,但不做“工作”不批复、不核准。投资部门给出的理由诸如,没有空间、不缺电、地方政府态度不积极等。有的电厂本来上马两台新建机组,但只能单台机组核准。于企业言,取得暂时业绩,于国家主管部门而言增加了审批的机会。
此外,你一定想象不到申报项目在发改委待核准的目录中先后次序也大有学问。排名靠前,获批的可能性越大。由于人为因素影响大,没有严格的标准,做“工作”力度影响排名先后。一般是,局长没有指示司长不发话,司长不发话处长不办,处长不发话科员不处理。尤其是设置总量控制的项目,更是需要大量协调工作。
对于前述重复审批,典型如原地重建项目,需再次提交土地等各项预审。由于原项目已经取得相关审批,选址意见、压覆矿和地质灾害评估、文物、土地预审等无需重复上报。
而事实上,根据要求必须重新做报告,上报文件。在这个过程中,咨询机构的意见非常重要,相关报告也是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这些机构多与审批机构有一定利益关联,为使得审批可以顺利得到批复,企业往往选择机构下属的研究中心。中咨公司等甚至被看做依附在发改委之上的“第二政府”。
国电大渡河公司总经理付兴友在内部期刊上撰文建言优化水电核准程序。其在文中详细列举水电项目前期准备、预可研、科研、及核准的详细过程。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报备共计88份文件,涉及各类审核意见、政府函件、专题报告批复、论证报告等大小支持性文件。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导向下,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变得越发迫切。松一松政府的审批之手,可能换来更多的市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