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昆山市检察院8月30日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媛、林荣、朱福根(皆为化名)。
今年3月,江都市某化工厂经理问张媛是否愿意处理一批装有化工渣滓的废桶,并承诺事成之后将以每车20000元的处理费结算。张媛找到生意伙伴林荣和朱福根,商定由林荣和朱福根负责倾倒这批废料,张媛给予每车6000元的处理费。审查认定,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间,3人先后共5次将有毒废料倾倒在昆山市淀山湖镇的垃圾填埋场直接填埋,共计80余吨。(沈 娟 王晓映)
(原标题:昆山查处有毒化工渣滓倾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