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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贴机动车环保标志或罚100元

    来源: 中安在线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3-08-31 访问:

      昨天上午,《合肥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在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表决。表决稿对修改稿中的部分条款做了调整,将在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近日,北京最牛违建“楼顶别墅”引发关注,各地掀起违建整治行动。“屋顶绿化值得提倡,但应考虑到住宅的屋顶防漏、承重等问题。”昨天通过的《合肥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对屋顶绿化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在小组讨论会上,有人员提出,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对汽车尾气的治理工作应当加强,建议在修改稿中增加罚款的规定,对此合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予以采纳。《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的表决稿要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粘贴在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未粘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罚款。(见习记者叶晓)

      (原标题:不贴机动车环保标志或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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