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承认所属的洛阳石化、安庆石化、上海石化和四川维尼纶厂等单位减排工作进展缓慢
■中石油、中石化减排连续两年未达标,新、改、扩建炼化项目被暂停审批,不影响油品供应
■人民日报:“石化双雄”莫成“减排双矬”
晨报记者 葛志浩 综合报道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由于未完成2012年度污染物减排任务,中石油、中石化被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环保部决定对两家集团公司炼化行业新改扩项目实行环评限批。考核结果显示,2012年度,中石油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0.08%,未完成0.6%的年度目标;中石化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1.28%,未完成零增长的年度目标。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央企业有足够的技术、资金能力解决上述问题,问题出现在隶属企业,但根子在集团公司。”
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
在2011年度减排考核中,中石油、中石化就未完成当年减排任务。因考核办法尚未出台,未对两家集团公司实施环评阶段性限批等处罚措施,但由环保部领导约谈了集团公司负责人,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2012年,两家集团公司启动了大规模的减排工作部署、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但现场核查表明,两家集团公司减排工程措施建设和运行仍然明显滞后,多个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未完成,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包括减排工程措施建设明显滞后;治污工程工艺落后,运行效果差,以及环境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比如,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化学需氧量浓度常年超标排放,长岭分公司氨氮超标16倍,湛江东兴公司生产污水通过雨水系统直排,新中美公司擅自拆除废水处理装置并通过自来水管稀释排放,洛阳石化、安庆石化分公司锅炉烟气长期超标排放。中石油多家公司硫磺回收装置不能正常运行,个别企业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甚至弄虚作假。
环保部表示,中石油共有115台燃煤锅炉,其中三分之一未安装脱硫设施,没有一台安装脱硝设施;38套催化裂化装置中,仅两套安装脱硫设施。中石化共有174台燃煤锅炉,约40%未安装脱硫设施,仅有4台安装脱硝设施﹔49套催化裂化装置中,仅有5套安装脱硫设施。
在完成减排任务的进度方面,国家要求两家石油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下降8%,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均下降10%,但截至2012年底,时间已过了40%,中石油氮氧化物排放量不但未降,反而增加了8.27%,氨氮仅下降0.04%,化学需氧量下降0.53%,二氧化硫下降4.31%﹔中石化氮氧化物增加2.52%,氨氮下降2.1%,化学需氧量下降 2.3%,二氧化硫下降6.0%,减排任务完成量远远落后于时间进度,也远远落后于全国各省的减排进度。
环评限批不影响油品供应
对此,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审批中石油、中石化两家集团公司除油品升级和节能减排项目之外的新、改、扩建炼化项目环评。
对两家石油集团采取的限批措施,针对的是炼油板块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不涉及2012年底已经建成的4.18亿吨炼油能力,对在建的3950万吨/年的能力也没有影响。既不会影响目前约6亿吨的全国炼油能力和油品供应,也不会影响到非炼油板块以外的项目。限批只对正准备或已经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分拟上项目产生一定影响。
环保部这位负责人表示,从长远看,对两家石油集团的处罚,不仅会使其自身环保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提高企业竞争力,还会进一步带动地方炼化企业环保水平的提高,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原标题:环保部批“两桶油”不作为:海外排污领先,国内却成污染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