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 黄伟)记者今日从广州市白云区获悉,《太和镇永兴村环保搬迁项目政策补充规定》已经出台。记者获悉,《补充规定》主要明晰了环保搬迁“‘祖居’认与不认、超面积补还是不补、接近婚龄给还是不给”三个政策,从政策上解决了前阶段村民集中反映的大多数环保搬迁安置补偿问题。《补充规定》提出,在11月30日前,永兴村涉及环保搬迁的村民配合拆除被拆迁房屋并搬进龙归城居住,可获得8万元奖励。据了解,此次环保搬迁缘于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
(原标题:广州白云:永兴村环保搬迁户提早搬可奖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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