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今年二季度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其中,8家企业因超标排污被通报。
定期通过媒体将企业排污监控数据情况进行通报公布,体现的是环保部门“守土有责”。但是,对超标排污企业,不能仅停留在曝光上,相关的管理部门、执法部门要从严管理与执法,拿出实际行动对超标排污企业“刮骨疗毒”,也要敢于“摸一摸老虎屁股”,不管是国有的还是私营的,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就要在曝光的同时执法跟进。
执法跟进要动真格,不手软,罚就要罚得企业“长记性”,而且,对排污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会同政法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老是通报,老是曝光一下,排污依然“故我”,这样的管理与执法,不客气地讲,就是失之于软,失之于形式。
(原标题:环保曝光还要执法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