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既然环境保护关乎经济可持续发展,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环保部门应该是一个极其显要、极具权威的部门才是,为何反倒成了一个处境尴尬的部门呢?对此,我觉得应该一分为二地看。
一方面,环保部门确实受到诸多外部因素的掣肘,肩负的责任很重大,实际拥有的权力却有限,存在着严重的权责不对等,因而处境尴尬。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仍然在拼资源、拼环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拼GDP增长。在这种粗放的发展方式下,当地方主政者将获取GDP政绩放在第一位时,环保部门就得作出让步,甚至唯主政者的意志行事。也就是说,现行的行政体制决定了环保部门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其实际拥有的权力远小于法律赋予的权力。
另一方面,环保部门本身也存在自我矮化、得过且过乃至失职渎职问题。常言道“有位才有为”,殊不知,与之相联系的是“有为才有位”——有所作为才能赢得地位。环保部门固然处境尴尬,但你越是软弱,越是无所作为,你的处境便越是尴尬,人家越是不拿你当回事。环保部门的尴尬是相对而言的,毕竟还有积极作为的空间,可以作为而不作为,有权可用而不用,这就是失职,不能总是怨天尤人。
改变环保部门的尴尬处境,既要依赖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要通过体制创新增强环保部门的权威,同时需要环保部门自身挺直腰杆、积极履行职责,以此赢得地位和尊严,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浦江潮·
(原标题:一分为二看待环保部门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