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老人签名领钱后的票据复印件
大河网讯(李俊坡 陶莎)2013年6月19日,记者接到武陟县一位群众的投诉,称自家养殖场的“以奖代补金”被已经过世的父亲领走了。去世的老人怎么能出现并领走一万元呢?
已故老人现身环保局领走一万元代补金
投诉称,2012年6月,家住焦作市武陟县谢旗营镇的王长合老先生因病去世,生前王老先生是昊隆养殖合作社的法人。本应在坟墓里安息的他,在7、8月份却出现在武陟县环保局院内,并领取了昊隆养殖合作社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奖代补资金(以下简称:以奖代补金)一万元。王长合的子女直到9月份去环保局询问该奖金的发放时才知道自己的“父亲”把钱领走了。
“我父亲已经去世好几个月了,怎么可能领钱。”王长合的孩子疑惑的说。“工作人员仍肯定地说,以奖代补金被王长合领走了,还让他们看了票据上的签字。当时是电话通知的王长合,是王长合本人带着合作社的公章到环保局签字领的钱。”
王长合的孩子说,“他父亲下葬的时候,他们将手机以及其他所有的物品都埋到了棺材里,怎么可能接到电话?武陟县环保局意识到错误后,刚开始还表示会进行调查,可没几天后就变了说法,说钱就是被我们家人领走的,对此事不负责任,让他们想去哪里告状就去哪里告。”
环保局称是财务制度存在漏洞
6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武陟县环保局了解情况。
据了解,武陟县环保局科技生态科负责以奖代补金落实发放等工作。该科室负责人石红伟说2012年6、7月的时候,以奖代补金到账,他的同事吴河新负责通知养殖户到该局财物领钱。当时,符合要求的养殖户有好几家,同事是否通知到王长合,他也不清楚。
由于吴河新到乡下办公,记者没有见到本人,而与其通了电话。吴河新在电话中,先是说他通知到了王长合,随后又说时间过去太久了,记不清楚当时的情况,最后,他很确定的告诉记者,当时没有通知到王长合。
武陟县环保局财务科张姓负责人说,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由县财政进行转账,不允许支付现金。但该局领导为了方便养殖户领钱,给予照顾,只要拿公司的章,本人签字即可领钱。当时王长合就是拿着公章签字后领的钱。
王长合的孩子说,发票上的签字和他父亲平时的签字根本就不一样。
武陟县环保局的副局长张国中也表示字迹不是同一个人的。
张国中说,在王长合事情发生前,财物给养殖户支付现金的时候,只是要求拿章领钱,这件事情发生后,他们也很意外,认识到财物制度存在漏洞,现在他们进行了改进,要求养殖户在领钱的时候,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到财物部门,养殖户要拿身份证,公章,签字领钱。
张国中表示,这件事他们只能让王文合的家人去报案,他们积极配合查案。
但王长合的孩子还说,事情出来后,他们曾去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表示,他们虽然是受害者,但不具备报案条件,应该由县环保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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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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