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辩论路环的保育与发展,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响应时表示,不会牺牲环境换发展,两者要平衡。在路环环境保护工作上,政府会以多层分类方式监管,依法审批田畔街项目。强调政府重视环境保护,但须依法施政,现没有法律依据在《城市规划法》推出前,暂缓或停止审批会影响生态的大型建设项目,相反应按现行法律制度执行。重申政府会尽快及逐步制订客观科学的环保评估制度,以及整个城市发展体系。
20日是第四届立法会第一次辩论,刘司属下所有局长、顾问几乎到齐,还邀来登记局长及民署管委梁冠峰。刘仕尧连番回应指出,社会及议员近期有不少关注路环山体的意见,体现市民热爱澳门,政府认同彼此目标一致。在兼顾保育与发展下,政府审批项目时会利用不同机制把关,按现行法律法规、指引及专业标准分析。
对于建筑项目,政府会从土地管理、城规、建筑、环保和交通等不同环节分析。在土地管理方面,会从《土地法》分析。虽然“城规法”仍在细则性审议中未推出,未有澳门整体规划、各区详细规划,但不代表澳门没有城规,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政府接到申请时,会按正常程序审批,包括依循现有城规指引及内部指引而行,听取环境、农林及文物等部门意见。每个项目都要符合《都市建筑总章程》一系列法律法规。
无法不代表无措施
刘仕尧称,尽管现仍未有明确的法例保护生态环境,但没有法律不代表政府没有制订措施,评估该等项目。政府近年已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及林区保育等,惟此等措施并非法律,而是一些内部指引或规范。政府亦会参考国际标准和邻近地区经验评估,如空气流动、环境评估等新事物。强调法律化是未来的路向。
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振东称,就要否暂缓审批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首先得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分析、评估,否则无法肯定该项目的影响,此已是研究审批的过程之一,不能一收到项目就主观判断对环境有否影响。经分析后,若项目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现行《都市建筑总章程》已有处理方法。期望“城规法”、《土地法》修订和“文遗法”通过后,澳门可更好地平衡发展和保育。
刘仕尧补充,要保护就得有标准,有标准就要有评估制度,才能更客观、科学评估项目是否影响环境,可否补偿甚至增加保护。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制度,以及整个城市发展的体系,争取尽快及逐步朝此方向前进。标签:
(原标题:澳门特区政府强调平衡环保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