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乐) 昨日,环保部门查处超标排放车辆71辆,其中冒黑烟车辆12辆,对于这些超标车辆,执法人员限其30日内维护治理和复检,逾期不复检或复检不合格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
昨日,环保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采用遥感筛选与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日常运行状态下超标排放及冒黑烟车辆开展路抽检执法检测,共检查各类机动车287辆,查处超标排放车辆71辆,发现冒黑烟车辆12辆。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条例,对所有超标排放及冒黑烟车辆当场处以50元罚款并下达了《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维护和复检通知单》,要求其在30日内维护治理和复检,逾期不复检或复检不合格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
黑烟中的颗粒物加重PM2.5的污染,不但破坏环境,而且危害人体健康。环保部门提醒市民,看到路上的机动车拖着黑尾巴,请拨打12369进行投诉。
冒黑烟车辆车牌号如下:
1.单位车辆(4辆)
陕AYW836 陕西高速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陕AYE357 陕西旭开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陕AE4575 陕西金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陕DE7133 咸阳彩虹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2.个人车辆(8辆)
陕AR653Q 陕AVG193 陕A057CX 陕AJL985
陕AYL696 陕AT605R 陕AD210L 陕AQA510
(原标题:环保部门查处71辆超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