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斌、陆先念)16日下午,中山市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工作验收会在中山博览中心举行,从2009年11月16日至1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将对中山市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山组织投入100亿元推进从内河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废物处置等12项生态环保工程,举全市之力建生态建设示范区。据自查,中山已达到生态建设5项基本条件和19项建设指标要求。
母亲河部分河段达三类
目前,投入8.7亿元整治主要内河1227公里,清拆违章建筑25万平方米,堤岸绿化30万平方米。全面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编制了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专项规划,投入38亿元建设20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网管,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75.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中山市市长李启红指出,曾经一段时间岐江河水受污染比较严重,通过一系列的改造,目前中山母亲河岐江河水质恢复到国家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部分河段达到三类水质标准。三类水质标准也就是达到市民生活用水,岐江河是双向潮流,受咸潮和旱潮以及涨退潮的影响,水质的变化非常敏感,岐江河要全线达到市民生活用水的标准,难度非常大,但中山将全力争取将母亲河打造成市民的亲水河。
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成典范
中山投入21.3亿元,高起点建设3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对全市镇区垃圾实施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总处理能力达到每日3100吨。目前,中心组团和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已投入使用,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已动工建设,将于2010年底建成使用。
同时,投入1200多万元建成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厂,日处理规模达20吨,全市危险废物100%转移到省统一定点基地处理,投入近10亿元建设综合性固定废物处理中心,将于2010年底建成运营。
中山市市长李启红表示,中山市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被国家有关部门作为典范推广,惠民的最高标准就是给人民群众营造优美生态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