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绿化工马老汉躺在广场木椅上午休,被曾先生倒车碾轧致死。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马老汉家属40余万元。因赔偿数额已达到法定合理损失,曾先生虽担责但无需赔偿。
马老汉的家属诉称,马老汉是顺义人,生前受雇村里的绿化队从事园林绿化工作。2012年9月的一天中午,马老汉干完活躺在顺义区一个小广场的木椅上休息。曾先生在广场内倒车时未发现马老汉,结果碾轧到马老汉。曾先生驾驶的轿车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该车登记在包女士名下。马老汉家属要求这三方赔偿近8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包女士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通过计算原告方合理损失,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马老汉家属40余万元。
(原标题:绿化工广场休息被车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