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本报记者陈漫清报道
“县环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4人,剩下的133人均为自收自支人员。他们吃什么?只能吃‘排污费’。”河南一位县环保局长透露。
“污染企业咋成了我们的衣食来源,我们该保护环境呢,还是保护污染企业?”记者在中西部一些地区采访,一些县级环保局长表达困惑。
企业的“排污费”成了环保局的“人头费”——执法者与被罚者之间存不正常的“利益联系”,怎么指望执法者严格治污?
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但在许多基层环保部门,“排污费”却大部分变成了“人头费”。
自收自支人员占79.2%
近年来各地少有对排污费的专项审计。河南审计部门2009年曾进行过一次。那次对某市6县(区)排污费审计时发现,6县(区)环保局实有人员765人,财政供给人员159人,占总人数的20.8%,自收自支人员606人,占总人数的79.2%。
关于环保局内编制具体安排,15日下午4点半,本报记者采访了几个环保局,工作人员都不愿意多谈。河北沧县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是相关负责人员,并不清楚。温州瑞安工作人员说单位人多,具体不清楚。山东滨州工作人员说平时同事也没关注谁是不是编内,对这个单位整体数据不了解。湖南省委党校教授汪太理说,机关的常规编制信息,不应该成为秘密。
近年来,各地均推行了排污费征管“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双线运行”机制,力图确保排污费足额用于环境治理。但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排污费”依然在污染企业和环保局之间“转圈”:地方财政将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缴入国库后,经预算安排,仍返还环保部门,名义上是用于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实际上是默许环保部门将此费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由于有了“排污费”这块收入,环保局成了创收余地大的“好单位”,中西部许多基层环保局成了“超编局”,人员严重超编,
陷入“收钱养人,养人收钱”怪圈。
7000元就餐券冲抵排污费
记者采访发现,“排污费”征收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形成了巨大的“议价”收费漏洞。
中部某市监察部门近年来的调查发现,该市某区环保局违规征收排污费问题严重。按国家规定,办理排污登记注册证不收费,但环保局以收取排污费名义每办理一个证件收取100至1500元不等。该局工作人员还利用排污费征收中自由裁量权,收取排污单位7000元就餐券冲抵排污费。
另外,一些基层环保局长抱怨,一些重点污染企业,是地方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甚至有政府的“零收费”“零罚款”等政策挡箭牌。
一些专家和环保干部认为,排污收费减排“制度效应”已显露疲态。有专家建议,以“费改税”为突破口,推进环境税改革。
瞧这些尴尬的环保局长
“红豆局长”、“游泳局长”……近年来,随着生态事件的多发和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各地环保官员常被推上风口浪尖,处分、下台的不在少数,获刑入罪的也有出现。简单梳理这些年被推到“聚光灯”下的环保局长,发现其“尴尬”情状,可分多种类型。
【无可奈何型】
1.2011年,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一建材厂违法生产粘土砖,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面对村民的抗议,正阳县环保局一位王姓局长表示,厂子污染,他们环保局管不了,只能向上级部门打报告,由上级部门来处理。环保局只管对其征收排污费,排多少收多少。
2.今年3月,山东滨州市环保局滨城分局局长竟主动给媒体打电话“爆料”,称辖区内一家硫酸镁炼制的企业被责令停产后仍然生产。环保局把此事反映给了当地街道办事处,但这一非法企业仍未被依法取缔。环保局长称,环保部门能做的只能是责令其停止生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这样的企业需要经过当地政府进行取缔。
【雷语自欺型】
1.今年4月,当地河流因严重受污而河水变红。河北沧县环保局局长邓连军却称:“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比如放上一把红小豆,那里面也可能出红色,煮出来的饭也可能是红色的,不等于不达标。”几日后,邓就被建议免去环保局长一职。
2.同样今年4月,当地河流因受工矿企业尾水而泛白、成为“牛奶河”,云南昆明东川区环保局局长王杰云表示,“现在的河水拿来饮用和灌溉都没问题”,“泥石流冲刷的河床,沙石是白的,被水一冲,就变成白色了”。11日,王在新闻通报会上道歉。
【被邀“下河”型】
1.今年2月,因当地河流严重受污引发民众不满,温州瑞安、苍南两地的环保局长均接到“下河游泳”的邀请,并附有20万-30万元不等的“奖励”。邀请苍南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网友发帖呼吁:“希望看到此微博的网友每人出一点(钱),请我们的大人下河一次!”
2.类似“邀请函”也发给了海南文昌县环保局长。一名网友今年2月在网上发帖称:“文昌河脏得出了名,饭店污水生活垃圾什么都往文昌河里倒,不脏才怪呢。我郑重宣布:悬赏44万请文昌环保局长下文昌河游泳。让局长亲自体验一下文昌河到底什么味道。”此帖在天涯论坛上点击即超过2500次。
【轻描淡写型】
1.因村里糠醛厂的污水流入灌溉庄稼的水渠,致使12户村民的40多亩农田大量减产甚至绝收。村里井水发臭,地里作物绝收,环评未获验收,水质居然达标。天镇县环保局局长说:“……可能是糠醛厂的废水造成的,但是因为我们没法化验土壤,现在也说不清。农作物受到了一定影响,但不像村民说的那么严重。”
2.今年3月末,宁波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大安化学西面,大量红褐色酸性废水通过雨水管进入外环境。经现场执法人员排查确认,废水来自大安化学东门以及南门排水口,具体原因不得而知。镇海区环保局一位副局长解释称此为“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