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北京市环保研究爱好者陈立雯追寻李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的行动,昨日有了新进展。广东省环保厅4月10日书面回复陈立雯要求公开李坑二期环评报告的申请,表示同意公开,但要求陈立雯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广东省环保厅内查阅。
申请人:为何不可以纸质版回复
昨日下午,陈立雯收到广东省环保厅办公室4月10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信件。答复中表示,广东省环保厅已于2013年3月5日收到陈立雯代表申请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并征求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意见,省环保厅同意公开广州市李坑垃圾焚烧发电二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但需陈立雯本人亲自到场查阅。“鉴于该信息我厅仅有一本存档且内容较多,无法按照您要求的形式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您可以携带申请单位的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厅查阅。”
对此,陈立雯首先用“高度赞同”来肯定广东省环保厅公开环评报告全本的意愿。同时她也提出疑问:“既然可以公开,为何不可以按照要求以纸质版回复呢?查阅时可以拍照、复印吗?”她感觉环保厅的答复还是有推搪的倾向,增大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成本。
专家:为何不在网上公开
陈立雯表示,自己会与广东省环保厅作进一步交流,看能否改进这次信息公开的做法。若确实需要她到现场查阅,她计划在诉广州市环保局公开李坑一期环评报告的案件二审开庭时来广州查阅。
对于广东省环保厅的回复,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二厂项目备受关注,明确表示予以公开环评报告的回复具有正面意义。但让申请人自行到环保厅查阅的做法还不能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
他认为,使用纸质版回复确实存在内容较多、成本高的问题,若申请信息公开的人数较多,更是如此。最合适的方法是在网站上公布环评报告的全文,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既然能向陈立雯公开,为何不能对周边社区的居民公开?若能对周边社区公民公开,为何不能对更大范围的公众公开呢?”马军说。
(原标题:省环保厅同意公开“李坑”报告 但要求北京申请人来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