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韩泽祥) 4月7日,沧县小朱庄“红色地下水”事件取得最新进展,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当地红水最严重的区域苯胺含量超标70多倍。当天,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助下,建新化工厂开始拆除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红色地下水”事件发生后,沧县政府邀请国家环保部和清华大学的环保专家对当地的水质进行了抽样和初步检测。4月7日,沧县政府向媒体公布了水质检测结果:小朱庄村养鸡场内井水苯胺含量为7.33毫克/升,为饮用水标准0.1毫克/升的73.3倍。建新排水沟坝南的苯胺含量为4.59毫克/升,超出排污标准2毫克/升一倍多。但对于今后这一区域水污染的具体治理方案,沧县政府没有向媒体公布。
4月7日上午,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助下,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开始拆除厂房设备。记者在现场看到,沧县派出大量警力维持现场秩序,两辆起重机进驻企业内部首先对生产厂房进行拆除,起重机铁臂挥舞,不停作业,几名工人爬到厂房顶部抡动手中的工具,厂区外几辆运载化学物品的罐车以及环境监测应急车随时待命。
听说矗立在村庄周边20多年的化工厂果真要拆除,村民们走上街头围拢到企业附近观看。“拆除化工厂是全体村民多年来的愿望。‘谁污染,谁治理’,接下来,村民们希望各级政府能够督促企业对地下水进行综合治理。化工厂污染小朱庄村这么多年,究竟打多深的机井,水才能喝,短时间内能不能把地下水和土壤治理好,村里百姓希望有个说法。”村民朱勇博说,村里很多人罹患癌症,化工厂应该为环境污染负责,难道政府部门就不该为自己的失职渎职负责吗?
近一段时间以来,沧县小朱庄“红色地下水事件”在网络上成为热点话题,很多环保人士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经济要发展,但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经济发展提升了百姓的生活质量,但以牺牲群众赖以生存的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生存环境为代价,无异于图财害命。”、“地方政府应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走循环经济之路,这是人类对各种环境问题进行反思而做出的一种清醒、聪明和理智的选择。”
(原标题:沧县“红色地下水”苯胺超标73倍)
(编辑:SN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