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王希、雷敏)国家能源局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至2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8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
前两个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第二产业用电量5528亿千瓦时,增长4.2%;第三产业用电量1068亿千瓦时,增长13.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69亿千瓦时,增长4.7%。
2月份当月,全社会用电量337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5%。从分类用电量看,工业用电量2213亿千瓦时,下降17.02%。其中,轻、重工业用电量分别为388亿千瓦时和1825亿千瓦时。
统计显示,1至2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701小时,同比减少19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83小时,增加57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804小时,减少33小时。同期,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648万千瓦,其中,水电156万千瓦,火电340万千瓦。
电力需求变化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而第二产业用电量是带动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最大动力。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今年1至2月份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9.9%,比去年12月回落0.4个百分点。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前两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