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节能办法出台,下月起正式实施
严重浪费能源主管人员将受处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崔亚明)“节能减排,勤俭节约”这些理念有了制度化的保驾护航,相信会更加深入人心。2月22日,兰州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了《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简称《办法》)。这部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兰州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而且审计部门将对能耗水平高或者超能源消耗定额使用的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对严重浪费能源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推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审计部门进行能源审计
《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市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逐步实现对能源消耗状况的实时监测,并定期统计、公布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出节能管理的具体措施。
同时,公共机构应按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能源审计。各级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将会同审计部门,每年对本级能耗水平高或者超能源消耗定额使用的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对严重浪费能源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公共机构可以处以1万到3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充分利用自然光严控建筑物外部装饰照明
针对近年来,一些单位建筑物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照明日趋豪华甚至泛滥的现象,《办法》明确要求,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
公务用车优选低能耗、低污染车辆
《办法》规定对公务车辆实行编制管理,控制公务车辆保有数量,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型车辆;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定节能驾驶规范;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定期公布公务用车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节油奖励制度;鼓励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原标题:兰州市节能办法出台 严重浪费能源主管人员将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