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爆竹声声辞旧岁”。每逢新春佳节,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的确给节日平添了许多喜庆色彩。然而,您可曾想过,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延续千年的传统习俗,在给我们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大量、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也会给市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因制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理性分析,不加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与广大市民呼吸上新鲜空气的热切期盼,与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艰苦努力,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都是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的。特别是近期雾霾天气多发,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日前,市委、市政府已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为了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了淄博拥有更多的“蓝天白云”、见到更多的“繁星闪烁”,为了千万个家庭以及全社会的文明和谐与安宁,我们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在春节、元宵节期间,不燃放或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大气污染,降低市民尤其是老人、儿童等敏感人群发生呼吸系统疾病的风险,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
二、更多地选择环保、新颖、安全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如需燃放烟花爆竹,应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环保产品,提倡使用电子鞭炮。
三、严格遵守各级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及凌晨燃放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众权益。同时,应注意不在建筑物内、楼房阳台以及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引发安全事故,并方便清扫保洁。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开门炮”,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广大市民朋友,建设生态淄博、美丽淄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美德,共同建设好、保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淄博市气象学会
2013年2月5日
(编辑 王雪)
(原标题:关于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文明健康环保过节的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