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记者从昨日结束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将在今年6月前,通过划定“生态红线”的方式,把“不低于20%的国土面积”严格保护起来,禁止一切与其主体功能不相符合的开发建设活动——这也成为2013年江苏环境保护的“一号工程”。
生态红线如何划定
事实上,对生态空间划出红线进行保护在江苏早有探索。省环保厅生态处处长英剑波告诉记者,2004年我省即展开相关研究及试点工作,2009年2月,省环保厅公布了《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并正式执行。按照这一规划,全省共划分569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英剑波坦言,由于当时地方政府的认识不同,加上没什么经验,划线存在一些不尽合理之处。“有的地方该保护,却没有划进来,有个别自然保护区都没划进来;有的地方又划得太多,有一个县的保护区甚至划到国土面积50%以上,这就难免对地方发展造成限制。”他强调,划线不是为了限制发展,而是为了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此次“生态红线”的划定,是在原区划基础上的优化调整,而调整的基本原则是:“总体稳定、局部优化”;“有进有出、进大于出”。
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强调,生态红线的划分必须恪守两大原则:一、功能区面积不得低于国土面积的20%,要做到应划尽划、留足空间;二、明确功能区的经纬度,敲死边界,要把这一“刀”切好、切准、切精确。
红线控制意义何在
“生态红线,是科学发展的保障线、生态安全的警戒线、促进生态平衡的控制线。” 下转A3版
上接A1版陈蒙蒙表示,优化调整重要生态功能区,科学划定生态红线,事关国土空间利用全局、事关子孙后代利益,是今年各级环保部门落实十八大精神、必须集中精力办好的一件大事。
十八大报告中,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四项任务,其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排在第一条。“所谓国土空间,包括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把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好,就是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三个空间的关系。”英剑波解释说。
划定生态红线,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好生态空间。“长期的经济发展使我国的生态保护用地越来越缩小,有些保护地已经被蚕食。”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当下正在进行全国生态红线的绘制工作,所长高吉喜表示,划红线就是底线,不能再缩小,不能再侵犯。
“过去,我们只听说耕地红线,现在又提出了生态红线,说明我们国家把对生态的保护提高到了更高的层面。应该说,这两条红线,都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重要路径。”英剑波说,实施红线控制,也是我省环境管理的重要创新。“环境准入,由原来的‘产业准入’、‘总量准入’,又增加了一个‘空间准入’,有利于从更高层面来实施环境保护。”
靠什么来“守住红线”
红线划定并非万事大吉。落实好、管控好、保护好,更是问题的关键。
英剑波介绍,《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实施3年,省环保厅生态处共开展了182个涉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审批和预审,其中,4个重污染项目被否决,21个项目由于不符合生态空间管制要求而重新选址,42个项目被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污染防治措施。“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划的实施,为指导全省产业合理布局、资源有序开发提供了重要依据”。
不过,高吉喜坦言,生态红线划定后落地还是很难的。不同地方政府对此认识不同,有些地方认识到重要性,实施起来就会很快,如果有些地方只顾当前利益,实施会较慢。所以要有正确的引导。如何提高地方政府的认识高度,处理好长期与短期发展的矛盾,这是最难的一点。
英剑波表示,由于国家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地位给予明确,这一规划的实施,在建设项目审批等环境管理工作中缺少强有力的法规依据,限制了环境保护效益的发挥。“这次划定红线后,我们将把规划上报省政府颁布实施,从而增强规划的权威性”。
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许津荣公开了生态红线划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6月前,省环保厅要完成划分,报省政府颁布实施,并绘制全省“生态地图”分送各市县党政负责同志,作为保障永续发展的“生态红线”从严监管。
英剑波透露,划定红线后,环保部门将针对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制定不同的保护方案;同时,我省正在研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省财政每年将拿出一笔钱,为那些为生态保护做出贡献、发展受到限制地区的老百姓增加收入。”
(原标题:江苏省今年环保“一号工程”国土面积20%划入生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