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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向环保部门投诉工厂污染被告知最好搬家

    来源: 南方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3-01-28 访问: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住宅小区旁的工厂时常噪音污染、偷排污染废物,令身为“邻居”的业主苦不堪言。业主投诉至环保部门,竟得到孕妇最好搬迁居住的回应。1月26日,东莞市环保局方灿芬率队做客东莞广播电视台《阳光热线》栏目时透露,上述劝孕妇搬迁的官员已被记大过处分。

      据介绍,位于长安镇的上市公司——东莞劲胜精密组件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增加设备制造噪声和排放废弃物,严重影响沙头南区金沙花园的700多户居民的身体健康。前不久,金沙花园业主代表前往长安环保分局投诉,希望环保部门出面处理。可面对业主的诉求,长安环保分局一名员工竟建议怀孕住户,最好搬迁至其他地方居住。该事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热议。

      有听众说,“长安环保分局解决环保问题的方法就是让居民搬迁?这个办法可真是一劳永逸,不知道这是否代表东莞市环保局的普遍看法?不解决问题,反而让居民搬走,实在是令人心寒。”

      面对质疑,方灿芬并没有回避,他表示,关于要孕妇搬迁的话,确实有一个长安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这么说过,据市环保局了解后认为,该名工作人员说出此番言论也是好意,但对于干部讲这句话是对工作不负责,水平不够,没有站在环保工作和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市环保局就此已对其进行记大过处理,并在全市环保系统内通报。

      在接听热线期间,不少听众还集中反映称,不少企业在被投诉查处后,隔一段时间又重启环境违法行为,让环保执法的效果大打折扣。对此,方灿芬提到提高环保效率所面临现状。

      方灿芬说,目前,一旦有市民举报发现有环境污染行为,市环保局都能前往调查处理。但他们发现,环保部门在查处时往往缺乏一个强制执行权。

      他举例说,目前,市环保局查处一家企业环境违法,最少要给企业留2个月的行政复议期。从环保部门发现问题到企业真正执行最快也要100多天、慢的则要1年时间,除非企业主动配合。2012年,市环保局共发出处罚书1千多份,其中要法院强制执行的就占据一半,而要从发出处罚书到法院强制执行也需要近一年的时间。

    (原标题:长安环保分局一员工 因劝孕妇搬迁被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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