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军 民间组织“自然大学”的陈立雯状告广州市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案,将于18日在越秀区法院开庭。陈立雯昨日表示,去年12月28日广州市环保局又对她申请公开的资料做了补充和说明,并解释称当时数据提供不全是因为“整理时间仓促”。
申请李坑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
去年7月20日,陈立雯以公民身份向广州市环保局申请李坑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该申请包含4项内容:公开李坑垃圾焚烧厂的环评报告全本;2006年到2012年李坑垃圾焚烧厂运营以来的大气排放监测数据;李坑垃圾焚烧厂的炉渣和飞灰的处理情况;李坑垃圾焚烧厂是不是二噁英的重点防护企业。
广州市环保局回应后,陈立雯并不满意,“第一条他们答复说不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建议我直接向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申请。我觉得这个解释不对,现在不是叫你主动公开,而是我申请要求公开。第二条他们只提供了后三年的数据,前三年的数据没有提供,也没有说明理由。第三条没有回应,也没有解释。第四条没有回答。”
陈立雯认为广州市环保局的回应是不负责任、不作为的表现,将其告上法庭。
环保局:监测数据整理比较仓促
陈立雯说,去年12月收到越秀区法院通知开庭的传票后,广州市环保局对之前的回应做了解释,并补充了数据。
广州市环保局补充说明中解释,李坑垃圾焚烧厂是由当时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原广东省环保局初审,在省环保局初审过程中,广州市环保局提出了环保意见,所获得的环评材料属于过程文件,并未最终批准的版本,因此无法批准。对于二噁英的监测数据,限于监测力量,因此到2009年才开始,所以之前没有相关监测数据。
此外,广州市环保局还补充提供了李坑垃圾焚烧厂2007年到2008年的烟气监测结果以及解释了炉渣和飞灰的处理情况。广州市环保局解释,之前之所以只提供了最近三年的数据,是因为“监测数据的整理比较仓促,因此经过陆续整理进行补充”,但2006年的数据依然没有,因为李坑垃圾焚烧厂是2007年2月才开始投产。
虽然不满意 但也有表扬
陈立雯对此仍不满意。她说,自己咨询过一些专家,都表示难以相信广州市环保局作为监管部门会没有最终的环评资料。另外,根据2001年《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焚烧炉的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有10个指标。但环保局第一次回复的只有4个项指标,这次回复的也只有3个指标,相关重金属指标一直没提供,且回复期限远远超过了要求。“你之前干吗去了?怎么不一次做好呢?”陈立雯说。
不过陈立雯表示,她还是要表扬一下广州市环保局,这几年来她向多个地方的环保局都申请过公开垃圾焚烧厂的环评报告和监测数据,但从来没有得到数据。
(原标题:申请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 对回复不满状告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