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潞城1月7日电(记者冀业、周亚军)7日零时50分,天脊化工“12·31”事故处置工作组召开第二次通气会。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介绍说,从水利部海河委员会获悉,漳河上游河道水质最新监测结果,位于山西省境内的侯壁两个断面于1月5日11时、23时35分分别采样,挥发酚未检出,苯胺未检出和低于标准限值,其它相关指标正常;位于河北省境内的三省桥两个断面于5日11时40分、6日1时分别采样,挥发酚略高于标准限值,苯胺低于标准限值,其它相关指标正常。
刘大山说,以上数据充分表明,山西天脊化工“12·31”事故经过应急处置,取得重大成效。刘大山表示,即日起至1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行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原标题:事故处置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