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巴西环境基本法之父——保罗·诺盖拉·内托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曾韵)巴西是拉丁美洲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自然条件得天独厚,自然资源蕴藏丰富。横贯北部的亚马孙河是世界上流域最广、流量最大的河流,储存了世界9%的淡水资源;有着“地球之肺”和“绿色心脏”之称的世界上最大的热带雨林——亚马孙森林,生存着世界上最大的植物群落和动物种群,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正因为如此,巴西政府十分重视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早在1981年,就已将环境立法。围绕着巴西的环保,本网记者曾韵近日采访了巴西首部环境保护法的发起者保罗·诺盖拉·内托。。
内托今年已经90岁高龄,是巴西的第一位环保人士,也是巴西政府上第一位环保秘书。50年代初期,刚过而立之年的内托便开始了他的环保之路,这条路一走就是六十年,至今都未停止。“我是生长在利用自然、利用森林的环境里,但是我最初却是毕业于圣弗朗西斯科法学院,也就是现在的圣保罗大学法学院。”
从法学院毕业七年之后,他开始学习自然保护专业。而在那个年代,圣保罗几乎没有人学习自然保护,更没有什么环保人士。内托经常开玩笑说,那个时候,全圣保罗的环保人士一辆公交车就可以装下了。但是,随着这些环保人士日益密切的交流,圣保罗的环保团队越来越壮大了,大家讨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如何保护环境、保护森林。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巴西利亚的邀请。当时的巴西政府认为必须为环境做些什么了,而在那个时代,巴西在环境问题方面的经验是零。”
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巴西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主要代言人,在与发达国家争论解决环境问题的不同方法时,曾宣称“最恶劣的污染是贫困”,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是解决贫困问题。但是,此次会议后,巴西还是对环境保护采取了许多实质性的举动,“当我刚担任联邦环境秘书长时,政府给了我三个房间和五个人。我认为我将要开始的是一项庞大的运动,在我的面前有太多的可能性了。那是一段非常困难的时期,可是也是一段有意思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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