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6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颁布了“禁止在伦敦使用露天燃煤炉具”的法令,可以算是世界上首个有关空气污染防治的法令,据传不久,一名在室外使用燃煤炉具烧烤的伦敦市民被逮捕并处以绞刑。
这项超乎寻常的严厉法例的通过,带有极大的偶然性。1306年夏天,全英国的主教和爵士前往伦敦参加国会,但一到伦敦,空气中弥漫的因烧煤而产生的刺鼻味道就让他们心烦意乱,对于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贵族来说,煤是一种陌生而没有文化品位的燃料,不久,这些地位尊贵的人就发起了一场示威,反对燃煤。在这种形势下,国王爱德华颁布了禁煤令,规定初次用煤的人将被给予“重金罚款”,再犯,则毁掉熔炉。更有传言,一名在室外使用燃煤炉具烧烤的伦敦市民被逮捕并处以绞刑。
毫不夸张的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煤为动力。对能源的强大需求,使得禁煤令注定是一个不符合历史潮流的法令,到了16世纪,英国开始大规模开采煤矿,在煤烟中,英国进行着改变世界命运的工业革命。
禁煤令固然参杂了很多立法者主观因素,算不上科学的立法,但是毫无节制地用煤也使英国尝到苦果,从19世纪开始,伦敦就戴上了“雾都”的帽子,1952年的伦敦烟雾事件,更是震惊全世界,4天里4千人死于空气污染,被认为是“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之一。惨痛的教训让英国人下定决心治理空气污染,此后的五十年,《清洁空气法》、空气污染防控系列法案等诸多法律通过。(崔秀林)